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精講講義:第四章銷售額的確定


編輯推薦: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各章節考點精講及習題匯總
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分值在15-20分左右,屬于非常重要的章節,無論是增值稅還是消費稅,都是不定項選擇題的考點。需要考生全面掌握本章內容。
本章學習難度適中,部分知識需要強化記憶,必須對比清楚、準確記憶。本章涉及計算比較多,需要考生多練習、會應用。
章節框架
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溫馨小提示
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一)銷售額的確定
1.銷售額的概念
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發生應稅行為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上述價外費用無論其會計制度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
溫馨小提示
價外費用均是含稅金額,需要換算為不含稅金額。
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銷售額內:
(1)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①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②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
③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3)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4)以委托方的名義開具發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項(代收款項)。
溫馨小提示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上述方法核定其銷售額。
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的價格明顯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或者發生無銷售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同類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平均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同類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平均價格確定;
(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2021年考生現已進入基礎學習階段,為了幫助考生順利參加考試,可立即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我們會及時提醒2021年各省初級會計職稱準考證打印時間、考試時間通知。
以上內容是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精講講義:第四章銷售額的確定信息,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更多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考點講義、習題,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進入下載頁面。
最新資訊
- 狂背!2025年初會考前資料完整版!(考前5頁紙+密訓卷+速記手冊+歷年真題等資料合計)2025-05-13
- 2025年初級會計考前10頁紙終極沖刺,劃重點考試穩了2025-05-13
- 【考前急救包】必背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前10頁紙!核心考點+記憶口訣全覆蓋2025-05-13
- 考前救命!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考前5頁紙免費下載2025-05-13
- 趁五一抓緊背誦2025年初級會計考前資料,是一個絕佳的沖刺機會2025-05-03
- 雙科速記資料!2025年初級會計要點隨身記(帶考頻標注)2025-04-08
- 急救資料: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速記手冊2025-04-08
- 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考點速記寶典免費領,輕松拿下所有要背的知識點2025-04-08
- 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思維導圖+必刷題+5套模擬卷2025-04-07
- 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高頻考點+必刷題+5套模擬卷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