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精講習題:第三章票據追索


編輯推薦: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各章節考點精講及習題匯總
考點:票據追索
【單選】
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票據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應當自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通知的期限是( )。
A.自收到有關證明之日起5日內
B.自收到有關證明之日起7日內
C.自收到有關證明之日起3日內
D.自收到有關證明之日起10日內
【答案】C
【解析】根據規定,持票人應當自收到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之日起3日內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綜上,本題應選擇選項C。
【多選】
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持票人行使票據追索權出具的下列證明中,具有法律效力有( )。
A.法院關于承兌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司法文書
B.承兌人出具的拒絕證明
C.醫院出具的付款人死亡的證明
D.司法機關出具的付款人逃匿的證明
【答案】ABCD
【解析】選項B屬于到期后追索,選項A、C、D屬于到期前追索。
【單選】
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票據追索權行使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持票人不得在票據到期前追索
B.持票人應當向票據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同時追索
C.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權時,應當提供被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
D.持票人應當按照票據的承兌人、背書人、保證人和出票人的順序行使追索權
【答案】C
【解析】選項A,在票據到期日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①匯票被拒絕承兌的;②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③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選項B、D,持票人行使追索權,可以不按照票據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
【多選】
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票據追索權行使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持票人收到拒絕證明后,應當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
B.匯票被拒絕承兌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
C.持票人可以對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中的任何一人、數人或全體行使追索權
D.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絕證明或退票理由書的,喪失對全部票據債務人的追索權
【答案】ABC
【解析】選項D,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絕證明、退票理由書或者未按照規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證明的,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是,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責任。
2021年考生進入學習階段,為了幫助考生安心備考,可立即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我們會及時提醒2021年各省初級會計職稱準考證打印時間、考試時間通知。
以上內容是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精講習題:第三章票據追索信息,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更多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考點講義習題,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進入下載頁面。
最新資訊
- 2025年初級會計模考試卷-經濟法基礎八2025-04-23
- 2025年初級會計模擬答題系統經濟法七2025-04-22
- 【機考模擬特訓】2025年初級會計模擬考試試題及答案-經濟法62025-04-22
- 2025年初級會計網上模擬考試《經濟法基礎》第五套2025-04-22
- 【必刷卷】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模擬考試題第四套2025-04-21
- 2025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模擬題三2025-04-21
- 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模擬試題二2025-04-21
- 2025-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模擬卷-第1套2025-04-21
- 2025年初級會計考試題庫入口: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2025-04-16
- 2025年會計初級考試題庫-模擬試卷及答案解析第8套2025-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