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精講刷題第一課(二)



做題是鞏固知識點最好的方法,所以希望同學們可以認真刷這一份例題,這些題目基本都是經典題目且比較常考。
希望同學們能將題目所包含的知識點,及時進行總結復習,將知識點變成你得到手的分數。
知識點4:法的形式和分類
【1-單選】
下列規范性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B.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上海市旅游業管理辦法》
C.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答案】D
【解析】選項A屬于法律,選項B屬于地方政府規章,選項C屬于行政法規。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提示】效力等級由高到低排序:DACB
效力等級:
(1)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同級和下級政府規章
(2)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2-單選】
下列規范性文件中,屬于行政法規的是( )。
A.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C.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支付結算辦法》
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答案】A
【解析】選項B、D屬于法律。其中選項B屬于基本法律,選項D屬于一般法律;選項C屬于部門規章。
【志說】 《XX辦法》→規章;《XX條例》→法規;《XX法》→法律
【3-單選】
下列對法所作的分類中,以法的創制方式和發布形式為依據進行分類的是( )。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實體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別法
【答案】A
知識點5: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多選】
A、B公司之間因存在貨款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而發生經濟糾紛,A公司是債權人,B公司是債務人。已知期間未約定糾紛解決方式,為解決糾紛,A公司不可以采取的法律途徑包括( )。
A.提請行政復議
B.提起行政訴訟
C.提請仲裁
D.提起民事訴訟
【答案】ABC
【解析】民事糾紛適用于解決平等主體關系(橫向)的糾紛,包括民事訴訟和仲裁(考試未說明特指經濟仲裁),選項A、B適用于解決不平等主體關系(縱向)的糾紛,包括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本題未約定經濟糾紛解決途徑,則說明當事人之間不存在有效的仲裁協議。
知識點6:仲裁
【1-單選】
下列糾紛中,可以適用《仲裁法》解決的是( )。
A.韓某與楊某的確認收養關系糾紛
B.潘某與李某的監護權糾紛
C.孫某與鄭某的離婚糾紛
D.張某與王某的網絡購物合同糾紛
【答案】D
【解析】選項A、B、C均屬于人身關系糾紛(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不能適用《仲裁法》。
【2-多選】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一裁終局原則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可就同一糾紛向原仲裁委員會申請復議
C.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可就同一糾紛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復議
D.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答案】AD
【解析】一裁終局,“裁后不可再裁,裁后不可再訴”。
【3-多選】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委員會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仲裁委員會是司法機關
B.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C.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
D.仲裁委員會之間沒有隸屬關系
【答案】BCD
【解析】仲裁委員會不是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只是獨立的裁決經濟糾紛的民間組織機構。
【4-多選】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協議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B.當事人口頭達成的仲裁協議有效
C.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又達不成補充協議,仲裁協議無效
D.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答案】ACD
【解析】選項B,仲裁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口頭達成仲裁的意思表示無效。
【5-單選】
甲、乙因買賣貨物發生合同糾紛,甲向法院提起訴訟。開庭審理時,乙提出雙方簽有仲裁協議,應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對該案件的下列處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仲裁協議有效,法院駁回甲的起訴
B.仲裁協議無效,法院繼續審理
C.由甲、乙協商確定糾紛的解決方式
D.視為甲、乙已放棄仲裁協議,法院繼續審理
【答案】D
【解析】如果乙在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駁回甲的起訴,應選A;如果乙在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時才提交仲裁協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應選D。
【6-單選】
甲、乙因合同糾紛達成仲裁協議,甲選定A仲裁員,乙選定B仲裁員,另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員,3人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作出裁決時產生了兩種不同意見。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庭應當采取的正確做法是( )。
A.按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
B.按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
C.提請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D.提請仲裁委員會主任作出裁決
【答案】A
【解析】形成兩種不同意見:裁決應按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形成三種不同意見(不能形成多數意見):裁決應當按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7-多選】
下列關于仲裁審理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除當事人協議外,仲裁開庭進行
B.仲裁員不實行回避制度
C.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D.仲裁庭可以進行調解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仲裁的規定。選項B,仲裁實行回避制度,符合應當回避情形的仲裁員,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
【8-單選】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關于仲裁裁決書生效時間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自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B.自簽發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C.自開庭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D.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答案】D
【解析】仲裁調解書自雙方當事人簽收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9-單選】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不屬于仲裁協議必備的內容的是( )。
A.仲裁事項
B.選定的仲裁員
C.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D.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答案】B
【解析】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項、選定的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是經濟糾紛的雙方就其向選定的仲裁委員會,從其仲裁員名冊各選中一個仲裁員(2個)。雙方共同指定一個人為首席仲裁員(1個)。這3個仲裁員組成本案的仲裁庭。
【10-單選】
關于仲裁審理的表述中,仲裁員可以不回避的是( )。
A.本案當事人
B.代理人近親屬
C.私自會見當事人
D.當事人的大學同學
【答案】D
【解析】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①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③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④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請客送禮的。選項D當事人的大學同學屬于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但是未說明可能影響公正,可以不回避。
【11-判斷】
合同無效,合同中的仲裁條款也隨之無效。( )
【答案】×
【解析】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效力。
2021年全國初級會計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每年各省報名時間略有差異,為了方便考生及時獲取初級會計報名信息,可立即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我們會及時提醒2021年各省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通知。
以上內容是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精講刷題第一課(二)信息,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更多2021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精講刷題,可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進入下載頁面。
最新資訊
- 2025年初級會計模考試卷-經濟法基礎八2025-04-23
- 2025年初級會計模擬答題系統經濟法七2025-04-22
- 【機考模擬特訓】2025年初級會計模擬考試試題及答案-經濟法62025-04-22
- 2025年初級會計網上模擬考試《經濟法基礎》第五套2025-04-22
- 【必刷卷】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模擬考試題第四套2025-04-21
- 2025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模擬題三2025-04-21
- 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模擬試題二2025-04-21
- 2025-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模擬卷-第1套2025-04-21
- 2025年初級會計考試題庫入口: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2025-04-16
- 2025年會計初級考試題庫-模擬試卷及答案解析第8套2025-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