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第二章第五節違反會計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編輯推薦: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知識點匯總
第二章 會計法律制度
第五節 違反會計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一、違反會計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違反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行為:
(1)未按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
(2)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賬簿或登記賬簿不符合規定
(3)不依法設置賬簿
(4)私設賬簿(賬外賬、小金庫、兩本賬)
(5)向不同的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
(6)未按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
(7)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
(8)未按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和記賬本位幣
(9)未按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
(10)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規定
【注意】與“稅”有關的不屬于違反會計行為
行政責任
(1)責令限期改正(縣級以上)
(2)罰款(單位 3000~5 萬元 , 個 人 2000 ~ 2 萬元)
(3)給予行政處分(公務員)
(4)會計人員 5 年內不得從事 會 計 工 作(情節嚴重)
刑事責任
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其他違法行為
1、偽造、變造會計資料
2、隱匿或故意銷毀依法應保存的會計資料
行政責任:
(1)通報;
(2)罰款(單位 5000~10 萬元,個人 3000~5 萬元);
(3)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4)會計人員 5 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刑事責任: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個人犯罪: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處或者單處 2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處理同個人犯罪
3、授意、指使、強令他人偽造、變造或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保存的會計資料
行政責任:
(1)罰款(5000~5 萬元)
(2)給予“降級、撤職、開除” 的行政處分
刑事責任: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單位負責人對會計人員打擊報復
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罪,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補救措施:恢復其名譽和原有職務、級別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暫未公布,為了方便考生及時獲取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信息,環球網校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通知。請及時預約,到時讓您不再錯過報名!
以上內容是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第二章第五節違反會計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講義,請點擊“免費下載”按鈕下載!
最新資訊
- 狂背!2025年初會考前資料完整版!(考前5頁紙+密訓卷+速記手冊+歷年真題等資料合計)2025-05-13
- 2025年初級會計考前10頁紙終極沖刺,劃重點考試穩了2025-05-13
- 【考前急救包】必背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前10頁紙!核心考點+記憶口訣全覆蓋2025-05-13
- 考前救命!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考前5頁紙免費下載2025-05-13
- 趁五一抓緊背誦2025年初級會計考前資料,是一個絕佳的沖刺機會2025-05-03
- 雙科速記資料!2025年初級會計要點隨身記(帶考頻標注)2025-04-08
- 急救資料: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速記手冊2025-04-08
- 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考點速記寶典免費領,輕松拿下所有要背的知識點2025-04-08
- 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思維導圖+必刷題+5套模擬卷2025-04-07
- 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高頻考點+必刷題+5套模擬卷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