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真題必考點:消費稅征稅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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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征稅范圍
1、生產
生產銷售:“銷售時”納稅(珠寶玉石)
自產自用: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2、委托加工
委托方為納稅人:
受托方為單位,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
受托方為個人,由“委托方”“收回后”自行繳納
【注意】委托方收回應稅消費品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消費稅準予抵扣;若用于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
3、進口
報關進口時繳納消費稅
4、銷售
(1)零售
金銀鉑鉆適用范圍:不包括鍍金和包金首飾
同時銷售金銀和非金銀首飾分別核算:分別納稅
未分別核算:從高適用稅率
裝物 “無論是否單獨計價”,均并入金銀首飾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以舊換新按“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確定計稅依據
帶料加工 按委托加工處理
【注意】金銀首飾于零售環節納稅,于生產、委托加工環節不納稅
超豪華小汽車適用范圍 單價130 萬以上
適用稅率10%
【注意】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進口)環節征收消費稅的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單一環節納稅的例外)
(2)批發
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零售單位”(單一環節納稅的例外)
稅率:11%+0.005 元/支
真題改編
【多選】根據消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國的有( )。
A.甲服裝廠生產銷售服裝
B.丙煙草批發企業將卷煙銷售給其他煙草批發企業
C.丁商場零售金銀首飾
D.乙汽車貿易公司進口小汽車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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