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及沖刺題(43):稅務行政復議范圍
更新時間:2019-04-25 10:08:54
來源:環球網校
瀏覽
收藏


初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臨近,環球網校張湧老師提供分享“2019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及沖刺題(43):稅務行政復議范圍”今天的考點是稅務行政復議范圍,內容相對較多,征稅行為那一部分要多花點時間去理解記憶,可以結合例題來加深理解。希望沖刺階段爭取再拿幾分。
編輯推薦:2019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沖刺強化考點及習題匯總
考點43:稅務行政復議范圍
小編同時搭配《經濟法基礎》稅務行政復議范圍相關的練習題,結合考點刷題,讓您更好理解考點,通過習題來檢測一下自己的復習效果吧!
練一練
【單選】稅務機關作出下列行為中,納稅人不服時應申請行政復議,不服行政復議再提起行政訴訟的是( )。
A.納稅信用等級評定
B.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C.行政審批
D.納稅地點確認
【答案】D
【解析】稅務機關做出的征稅行為,包括確認納稅主體、征稅對象、征稅范圍、減稅、免稅、退稅、抵扣稅款、適用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稅款征收方式等具體行政行為,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扣繳義務人、受稅務機關委托的單位和個人做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代征行為等。申請人對上面的行為不服的,應當先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單選】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制度的規定,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的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時,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是( )。
A.稅收保全
C.稅款征收
B.代開發票
D.資格認定
【答案】 C
【解析】選項 ABD不屬于征稅行為,納稅人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選項 C屬于征稅行為,納稅人不服的,必須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今天的題有沒有幫助到你復習呢?記得要把錯題記起來哦~
以上內容是2019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及沖刺題:稅務行政復議范圍,記得要把自己不熟悉的考點下載~以便鞏固復習~更多2019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及試題請點擊“免費下載”按鈕下載。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狂背!2025年初會考前資料完整版!(考前5頁紙+密訓卷+速記手冊+歷年真題等資料合計)2025-05-13
- 2025年初級會計考前10頁紙終極沖刺,劃重點考試穩了2025-05-13
- 【考前急救包】必背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前10頁紙!核心考點+記憶口訣全覆蓋2025-05-13
- 考前救命!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考前5頁紙免費下載2025-05-13
- 趁五一抓緊背誦2025年初級會計考前資料,是一個絕佳的沖刺機會2025-05-03
- 雙科速記資料!2025年初級會計要點隨身記(帶考頻標注)2025-04-08
- 急救資料: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速記手冊2025-04-08
- 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考點速記寶典免費領,輕松拿下所有要背的知識點2025-04-08
- 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思維導圖+必刷題+5套模擬卷2025-04-07
- 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高頻考點+必刷題+5套模擬卷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