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入門基礎:第一章仲裁裁決


一、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仲裁委員會由當事人協議選定。
二、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員或者1名仲裁員組成。
三、仲裁員需要回避的情形: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三)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
(四)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
四、仲裁應當開庭進行。
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做出裁決。
五、仲裁不公開進行。
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六、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撤回仲裁申請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七、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
(一)調解不成,及時作出裁決
(二)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
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在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八、作出裁決
(一)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二)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注: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九、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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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選題
1、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仲裁制度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仲裁裁決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
B.仲裁實行一裁終局
C.仲裁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D.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答案】ABD
【解析】選項 C:仲裁委員會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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