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入門基礎:第一章法的形式
更新時間:2018-07-16 09:27:02
來源:環球網校
瀏覽
收藏


初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即將開始,環球網校小編為了讓考生更好掌握知識點特發布“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入門基礎:第一章法的形式”本文為考生提供第一章總論考點內容,希望考生提前預習,為2019年打下牢固的基礎。
法的形式
1、憲法
制定機關:全國人大(最高立法機關)
2、法律
制定機關:全國人大:基本法律
全國人大常委會:非基本法律
3、行政法規
制定機關:國務院(最高行政機關)
4、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制定機關: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
5、部門規章
制定機關:國務院各部委
6、地方政府規章
制定機關:地方人民政府
效力排序: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同級地方政府規章
【溫馨提示】學習以上知識點后,環球網校小編建議考生做題鞏固一下學習的內容!看看自己掌握的程度如何?
單項選擇題
1、對下列規范性文件所作的判斷中,不正確的是( )。
A.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上海市旅館業管理辦法》屬于地方性法規
B.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屬于行政法規
C.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發布的《西藏自治區立法條例》屬于自治法規
D.財政部發布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屬于部門規章
【答案】A
【解析】選項 A:屬于地方政府規章。
2、下列規范行為中,屬于行政法規的是( )。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C.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支付結算辦法》
D.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答案】D
【解析】行政法規是由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即國務院在法定職權范圍內為實施憲法和法律而制定、發布的規范性文件,通常冠以條例、辦法、規定等名稱,如國務院令第 287 號發布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狂背!2025年初會考前資料完整版!(考前5頁紙+密訓卷+速記手冊+歷年真題等資料合計)2025-05-13
- 2025年初級會計考前10頁紙終極沖刺,劃重點考試穩了2025-05-13
- 【考前急救包】必背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前10頁紙!核心考點+記憶口訣全覆蓋2025-05-13
- 考前救命!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考前5頁紙免費下載2025-05-13
- 趁五一抓緊背誦2025年初級會計考前資料,是一個絕佳的沖刺機會2025-05-03
- 雙科速記資料!2025年初級會計要點隨身記(帶考頻標注)2025-04-08
- 急救資料: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速記手冊2025-04-08
- 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考點速記寶典免費領,輕松拿下所有要背的知識點2025-04-08
- 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思維導圖+必刷題+5套模擬卷2025-04-07
- 2025年初級會計實務高頻考點+必刷題+5套模擬卷202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