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第一章練習題:法律責任


單項選擇題
1、下列法律責任中,屬于刑事責任附加刑的是( )。
A.管制
B.拘役
C.剝奪政治權利
D.死刑
【答案】C
【解析】(1)選項ABD屬于刑事責任的主刑;(2)選項C屬于刑事責任的附加刑。
2、下列案件中,不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 )。
A.公民名譽權糾紛案件
B.企業與銀行因票據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
C.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因稅收征納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
D.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勞動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
【答案】C
【解析】(1)選項C: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因稅收征納爭議提起訴訟的,應當適用行政訴訟程序.(2)選項D:勞動仲裁不同于商事仲裁,但勞動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民事訴訟程序審理。
3、下列法律責任形式屬于民事責任的是( )
A.拘役
B.記過
C.暫扣許可證
D.支付違約金
【答案】D
【解析】A屬于刑事責任,BC屬于行政責任,D屬于民事責任。
4、根據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有期徒刑量刑期間的是( )。
A.3個月以上10年以下
B.6個月以上10年以下
C.6個月以上15年以下
D.1年以上20年以下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法律責任。有期徒刑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
5、下列法律責任形式中,屬于行政責任的是( )
A.賠償損失
B.罰款
C.返還財產
D.罰金
【答案】B
【解析】行政責任包括:行政處罰、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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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選擇題
1、下列法律責任形式中,屬于民事責任的有( )。
A.賠償損失
B.返還財產
C.沒收財產
D.責令停產停業
【答案】A,B
【解析】選項C屬于刑事責任;選項D為行政責任形式。
2、因票據糾紛提起訴訟,享有訴訟管轄權的法院有( )。
A.原告住所地法院
B.票據支付地法院
C.被告住所地法院
D.票據出票地法院
【答案】BC
3、關于民事訴訟與仲裁法律制度相關內容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民事經濟糾紛實行或裁或審制度
B.民事訴訟與仲裁均實行回避制度
C.民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度,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
D.民事訴訟實行公開審判制度,仲裁不公開進行
【答案】ABCD
【解析】選項D: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4、北京的甲公司和長沙的乙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在上海簽訂一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貨物,雙方應于2014年4月10日在廈門交貨并付款。雙方就合同糾紛管轄權未作約定。其后,甲公司依約交貨,但乙公司拒絕付款。經交涉無效,甲公司準備對乙公司提起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對甲公司擬提起的訴訟有管轄權的有( )。
A.北京
B.長沙
C.上海
D.廈門
【答案】BD
【解析】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在地(長沙)或者合同履行地(廈門)的人民法院管轄。(2)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3)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甲企業得知競爭對手乙企業在M地的營銷策略將會進行重大調整,于是到乙企業設在N地的分部竊取到乙企業內部機密文件,隨之采取相應對策,給乙企業在M地的營銷造成重大損失,乙企業經過調查掌握了甲企業的侵權證據,擬向法院提起訴訟,其可以選擇提起訴訟的法院有( )。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M地法院
D.N地法院
【答案】ACD
【解析】乙可以選擇向甲住所地(被告住所地)、M地(侵權結果發生地)、N地(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起訴。
6、A的戶籍所在地在甲市,經常居住地在乙市。2013年2月,A與B在丙市簽訂了買賣合同,合同中未約定糾紛管轄法院,后因B未將貨物如約在乙市交付給A而發生糾紛,A欲起訴B,此時B已因詐騙被監禁于丁市監獄。下列對合同糾紛沒有管轄權的法院是( )。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ACD
【解析】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乙市)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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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題
1、因確認股東資格糾紛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
【答案】對
2、審理民事案件,不論案件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
【答案】對
3、因票據糾紛提起的民事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
【答案】對
4、如果兩個以上的法院對某一民事訴訟案件均有管轄權,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 )
【答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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