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政法學院專升本考試大綱


《法理學》考試大綱
一、考試內容
《法理學》是法學專業的專業基礎課、核心課。法理學是以法的本質、歷史發展、法的運行、法與文化傳統等為研究對象的一門學科,法理學不同于部門法學,它研究法學及其發展的一般規律性與普遍性的問題。按照法理學學科性質與課程大綱的一般要求,該考綱的主要內容包括:法學的研究對象、西方法理學的歷史、法的概念、法的要素、法的形式、效力與分類、法律關系、法律體系、法律責任、權利與義務、法的起源、法的歷史形態、法系、法的發展、立法、執法、司法、法律監督、法律方法、法治與法治國家、法的作用、法與利益、法與自由、法與人權、法與政治、法與傳統法律文化、法與道德等。本大綱要求學生初步掌握法理學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并利用法理學的基本概念與原理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具體要求如下:
1、掌握法學的研究對象,法學的概念,法學與其它學科的關系,法學的體系與分科。
2、掌握西方法理學產生、發展的歷史。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3、掌握法的概念:法的定義、法的本質及其基本特征。
4、掌握法的要素的概念、法律規則的結構及其分類、法律原則、法律概念。
5、掌握法的淵源、法的效力、法的分類。
6、掌握法律關系的概念、法律關系的主體與客體、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與消滅。
7、掌握法律體系的基本概念、法律部門及其劃分標準、當代中國的法律體系。
8、掌握法律責任的概念、法律責任的分類、法律責任的構成、歸責與免責。
9、掌握權利與義務的概念、權利與義務的關系、權利與義務的分類。
10、掌握原始社會的社會規范,法產生的一般規律,成文法與原始習慣的區別。
11、掌握法的歷史形態的概念,古代法律制度與近、現代資本主義的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2、掌握法系的概念、中華法系、大陸法系、英美法系
13、掌握法的發展的一般理論;法的繼承、法律移植、法律改革的基本概念與內涵。
14、掌握立法的概念與立法體制、立法原則、立法權限的劃分、立法的程序與立法技術。
15、掌握執法與司法的概念、主體、內容、原則以及執法、司法的區別。
16、掌握法律解釋類別、法律解釋的必要性、法律解釋的體制。
17、掌握法的作用的概念、法的規范作用、法的社會作用、法的局限性。
18、掌握法與自由、法與人權的關系。
19、掌握法與國家、法與黨的政策之間的關系
20、掌握法與傳統法律文化、中西法律文化的差異、法律意識的培養
21、掌握法與道德之間聯系與區別。
二、考試形式
采取閉卷筆試形式,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限90分鐘。
三、題目類型
選擇題(單選、多選)、辨析題、名詞解釋題、簡答題、論述題(或材料分析題)。
四、參考書目
《法理學》,肖光輝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民法原理與實務》考試大綱
一、考試內容
民法學是法學專業最重要的課程之一,是學習其他法學課程的基礎。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總和。民法是私法,強調私法自治。民法是權利法,民法的所有內容都圍繞著民事權利展開。《民法原理與實務》課程包括民法總論和民法分論兩部分。民法總論(即指定參考教材第一編)的主要內容包括:民法概論、民事法律關系、民事法律行為、代理、訴訟時效和期限等。民法分論(即指定教材第二編、第三編、第四編、第五編、第六編)的主要內容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人格權、親屬權、物權總論、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相鄰關系、占有、知識產權法概論(注:不包括知識產權各論)、債法總論、合同之債、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之債、侵權行為之債、繼承法概述、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繼承的其它問題等。本大綱要求學生初步掌握民法的一些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并利用民法的理論能夠初步分析、解決問題。具體要求如下:
(一)掌握民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民法的淵源;民法的性質及其與相鄰法律部門的關系;民法的基本原則。
(二)掌握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特征、分類、要素;民事權利民事義務和民事責任;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物;民事法律關系的變動――民事法律事實。
(三)掌握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民事行為的有效條件;欠缺有效條件的民事行為;民事行為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后果;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四)掌握代理概念、特征、適用范圍;代理的分類;代理權的行使;代理權的消滅;無權代理。
(五)掌握時效概念、分類、性質、作用;訴訟時效;期限。
(六)掌握自然人的含義、姓名、戶籍和身份證、住所;自然人的民事能力;監護;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七)掌握法人概念、特征、分類;法人的成立、變更和終止;法人的民事能力;法人的民事責任;非法人組織。
(八)掌握人身權的概念、特征、體系、人格權的概念、特征、一般人格權;物質性人格權;精神性人格權;人格權的保護。
(九)掌握親屬及親屬權的概念、種類;配偶權的產生、配偶權的內容、配偶權的終止;親權的產生、親權的內容、親權的消滅;其他親屬權。
(十)掌握物權法的調整對象、物權法的基本原則;物權的概念和特征;物權的效力;物權的分類;物權的變動;物權的公示;物權的保護。
(十一)掌握所有權概念、特征、內容;所有權的消滅和取得;所有權的種類;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共有。
(十二)掌握用益物權概念、特征;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
(十三)掌握擔保物權概念、特征;抵押權;質權;置留權。
(十四)掌握相鄰關系概念、特征;相鄰關系種類;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
(十五)掌握占有概念;占有的法律效力;
(十六)掌握知識產權的概念和特征
(十七)掌握債的概念、構成要素;債的分類;債的效力;債的保全;債的擔保;債的轉移;債的消滅。
(十八)掌握合同概念、特征、分類;合同的訂立;雙務合同的抗辯權;合同的解除;違約責任。
(十九)掌握不當得利之債和無因管理之債的概念、構成要件。
(二十)掌握侵權行為的概念、特征、侵權行為的分類、侵權責任的概念、特征、侵權責任與合同責任的競合;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侵權責任的抗辯事由;侵權責任方式;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特殊侵權責任。
(二十一)掌握繼承概念、特征;繼承法的基本原則;遺產。
(二十二)掌握法定繼承概念、特征;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繼承順序;代位繼承和轉繼承;遺產的分配原則。
(二十三)掌握遺囑繼承概念、特征;遺囑的內容及形式;遺囑的有效條件;遺囑的變更、撤銷和執行。
(二十四)掌握遺贈概念、特征、遺贈與遺囑繼承和贈與的關系;遺贈扶養協議。
(二十五)掌握繼承開始的時間、地點;繼承權的接受與放棄;繼承權的喪失;遺產的保管和分割;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無人繼承與無人受遺贈的遺產的處理。
二、考試形式
采取閉卷筆試形式,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限120分鐘。
三、題目類型
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名詞解釋、簡答題、判斷題、論述題、案例分析題,或至少其中四種以上題型。
四、參考書目
1.《民法原理與實務》,(第二版)李開國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行政學基礎》考試大綱
一、考試內容
《行政學基礎》是行政管理專業的專業基礎和核心課。行政學是以政府即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為主要研究對象,研究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社會公共事務以及行政機關內部事務的客觀規律。按照行政權力與主體――行政過程與內容――行政效率與改革的基本思路,主要內容包括:行政權力、行政責任、行政職能、公共服務、行政組織、行政領導、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依法行政、人事行政、公共財政與公共預算、行政文化與行政倫理、行政效率和績效管理、行政改革與行政發展等。本大綱要求學生初步掌握行政學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并利用行政學理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具體要求如下:
(一)掌握行政的涵義、西方學者對行政的界定、行政與管理的關系、西方行政學發展歷程。
(二)掌握行政權力的涵義與特點、現代行政權力的功能及其表現形式、行政體制的內涵與基本形式。
(三)掌握行政責任的內涵與特征、行政權力與行政責任的關系、
(四)掌握行政組織的涵義及特征、行政組織理論與行政組織原則、行政組織結構與組織體制。
(五)掌握行政職能的含義、特點、類型、意義;行政職能體系及其影響因素;行政職能的轉變;服務型政府的內涵、理論基礎、基本原則和建設途徑。
(六)掌握行政領導的涵義和主要特征;行政領導的基本職能;行政領導者的素質及群體結構;行政領導體制的涵義、我國行政領導體制的基本原則和基本特征。
(七)掌握行政決策的涵義、特點;行政決策與政策制定的關系;行政決策的科學化與民主化;行政決策的一般過程。
(八)掌握行政執行的特點、常見形式、行政執行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及控制方法。
(九)掌握人事行政的涵義、地位與作用、范圍及主要原則;人事行政體制的主要問題;我國人事行政體制改革。
(十)掌握公共財政的概念、特點、職能;公共收入飛概念、規模、形式、分類、原則;公共支出的涵義、原則、規模、分類、我國公共支出改革;公共預算的涵義、分類、程序;公共預算管理體制。
(十一)掌握行政監督的涵義、必要性;行政監督的類型和體系;依法行政與行政監督的關系;完善我國行政監督制度的基本內容。
(十二)掌握行政文化的涵義、內容、分類;行政文化建設的目標、內容和基本途徑;行政道德與行政倫理的內涵、內容與功能;行政倫理制度化。
(十三)掌握行政效率的涵義、行政效率的測定與評價;行政公平的內容與表現;行政效率與行政公平的關系;
(十四)掌握行政改革的內涵、本質;行政改革動力與阻力;行政改革的策略;新公共管理與行政改革理論的當代發展;當代西方國家行政改革實踐、經驗及啟示;政治發展與行政發展的關系;行政發展的目標與內容;行政發展的影響因素;當代行政發展的趨勢。
二、考試形式
采取閉卷筆試形式,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限120分鐘。
三、題目類型
填空題、選擇題、名詞解釋、簡答題、論述題。
四、參考書目
《行政學》,張永桃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管理學基礎》考試大綱
一、考試內容
《管理學基礎》是行政管理專業必修專業基礎課程。管理學是以組織中的管理活動作為研究對象,旨在探討管理的基本規律和一般方法,在管理類學科及其他相關專業學科體系中居于專業基礎地位。主要內容包括:管理與管理學、組織與組織的目標、組織環境、社會責任與管理道德、管理思想演變、管理基本職能(包括計劃、組織、領導、控制職能)等。本大綱要求學生初步掌握管理學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基本技能,并能運用管理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具體要求如下:
(一)掌握管理的概念、管理者的類別、管理的必要性、管理者的角色及技能結構、管理成效與組織成效的關聯、管理的科學性與藝術性、管理的自然屬性與社會屬性。
(二)掌握組織的類型、組織的基本要素、管理的目標原則、SMART原則、目標――手段鏈的構成。
(三)掌握外部環境的概念與分類、組織界限的含義、組織界限的作用、組織界限的確定、組織與外部環境之間的互動關系。
(四)掌握利益相關者的概念、社會責任的內涵、管理道德的內涵、利益相關者的提出對管理理論與實踐的影響、社會責任的具體體現。
(五)掌握馬基雅維利的管理四原則、亞當?斯密的“勞動分工”理論、查爾斯?巴貝奇的管理思想、安德魯?尤爾的管理思想、亨利?普爾的管理思想。
(六)掌握泰羅的科學管理理論、法約爾的一般管理理論、韋伯的官僚集權制理論、古典管理理論的主要特征與局限性。
(七)掌握福萊特的管理思想、人際關系學說的要點、霍桑試驗對管理理論的貢獻、人際關系學說時代管理理論的發展。
(八)掌握“管理理論叢林”的內涵、合作社會系統學派的主要觀點、決策理論學派的主要觀點、管理者工作學派的主要觀點、現代管理理論的特點、學習型組織、平衡計分卡的構建。
(九)掌握計劃的內涵、計劃的分類、計劃的重要性、計劃工作的原則、目標管理法、計劃工作的步驟、公司層戰略、業務層戰略。
(十)掌握組織的內涵、組織工作的邏輯過程、部門化、分權與授權、直線與參謀的關系、常見組織結構形式的優缺點、組織管理幅度的確定、未來組織結構的發展趨勢。
(十一)掌握領導的概念、領導與管理的聯系與區別、激勵內容型理論、激勵過程型理論、領導行為理論、領導權變理論、領導者影響力的來源、高效團隊的特征、團隊建設的理論基礎。
(十二)掌握控制的概念、控制的類型、控制的過程、控制工作的原理、控制常用的各種方法。
二、考試形式
采取閉卷筆試形式,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限120分鐘。
三、題目類型
選擇題、辨析題、名詞解釋、簡答題、案例分析題、論述題。
四、參考書目
1.《管理學原理》,林志揚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8月第4版。
最新資訊
- 2024年成人高考備考季雙11大促來襲!2023-10-31
- 雙11購課狂歡節!2024年成人高考精品好課優惠來襲2023-10-31
- 真香!2024年成人高考雙11課程超值優惠來襲2023-10-24
- 2016年10月成人高考直播時間安排及登錄方法2016-09-27
- 2015年上海政法學院成人高考招生簡章2015-07-06
- 南昌航空大學2015年成人高考招生簡章2015-07-06
- 新疆大學2015年成人高考招生簡章2015-07-03
- 2015年云南開放大學成人教育學院直屬部招生簡章2015-07-03
- 安徽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成人高考招生簡章2015-07-03
- 西安科技大學2015年成人高考招生簡章201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