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需要在5年內進行初始注冊。如果5年內沒有進行初始注冊,那么就需要考生申請逾期注冊,而逾期注冊需要考生參加繼續再教育,完成再教育之后再申請。
其次,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有效期也是5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需要延續注冊的,應向注冊初審機構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有效期滿未延續注冊的,可根據需要申請重新注冊。
最后,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時間一般在兩個月左右。受理資料需要20天,在轉送到安全監管局后,20天內就會回復。只要允許注冊了,10天之內就會頒發執業證和執業印章,并在公眾媒體上予以公告;不予注冊的,會做出書面說明理由。
綜上所述,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注冊周期為5年,需要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向注冊初審機構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注冊流程一般需要2個月左右,如果符合條件就會頒發執業證和執業印章。作為安全生產行業的管理標準,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具有重要意義,也需要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為安全生產事業做出貢獻。
1.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聘用單位同意后,由本人或聘用單位將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級、部門注冊機構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認可的中央企業總公司。
2.省級、部門注冊機構受理申請材料后,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如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應當場或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初審意見、申請注冊人員匯總表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安全監管總局。有關中央企業對本企業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審核無誤后,將申請注冊人員匯總表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安全監管總局。
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自收到初審材料2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并作出書面決定。準予注冊的,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公眾媒體上予以公告,頒發執業證和執業印章;不予注冊的,書面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