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原則上在各設區市設置考點。
(一)考試共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2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各科目均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報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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